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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是否会发放
来源于: 2018-09-10 09:42:55

  现实生活中,职工难免会在工作中遭受一些意外事故,而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许多受伤职工一般都会选择进行工伤鉴定,对此有人会问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发放吗?下面就由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是否会发放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满,不需要继续休养的,应当复工,不复工没有工资;需要继续治疗休养的,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安不低于病假工资标准支付生活津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京劳社供(2003)

第三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假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第十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标准不得低于病假工资。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虽说进行工伤鉴定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但还是有许多工人担心工伤鉴定会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影响,因为为了消除这些困扰,还是要去了解一下相关资料。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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